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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学院组织学生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09浏览次数:330

68日下午,矿业学院党委在矿业学院楼A509组织全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党委书记姬长生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党对高校的领导”指导报告,院党委副书记张利先主持会议,研究生、本科生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委书记姬长生解读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他从新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新条例与旧条例比较异同和要求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介绍了学校、学院各级党组织设置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突出强调了新《条例》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和我省高校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姬书记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办学规律、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和高校党组织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对高校党建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推动高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姬长生书记还特别介绍了《条例》中关于学生党组织的设置、职责和制度,指出学生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组织核心。学院也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和管理,要形成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党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具体措施,加强党支部设置创新和建设机制创新。

最后,院党委副书记张利先做总结讲话。他指出,各学生支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新《条例》,要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的各项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着重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觉悟和思想政治素养。要把学习《条例》与创先争优活动、建党九十周年活动结合起来,把创先争优落实到促进校园和谐、维护校园稳定以及服务同学上来,真正体现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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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学院组织学生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330

68日下午,矿业学院党委在矿业学院楼A509组织全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党委书记姬长生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党对高校的领导”指导报告,院党委副书记张利先主持会议,研究生、本科生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委书记姬长生解读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他从新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新条例与旧条例比较异同和要求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介绍了学校、学院各级党组织设置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突出强调了新《条例》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和我省高校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姬书记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办学规律、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和高校党组织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对高校党建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推动高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姬长生书记还特别介绍了《条例》中关于学生党组织的设置、职责和制度,指出学生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组织核心。学院也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教育和管理,要形成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党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具体措施,加强党支部设置创新和建设机制创新。

最后,院党委副书记张利先做总结讲话。他指出,各学生支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新《条例》,要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工作。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的各项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着重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觉悟和思想政治素养。要把学习《条例》与创先争优活动、建党九十周年活动结合起来,把创先争优落实到促进校园和谐、维护校园稳定以及服务同学上来,真正体现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九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