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将于本年度转岗至其他岗位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均须参加本次考核)。截至2026年7月1日入职未满一年的辅导员不参与此次考核。
(二)考核环节
一线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包括个人总结、综合评价和现场考评三个环节。
1.个人总结
辅导员根据本人的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学年度工作总结,如实填写《中国矿业大学辅导员学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相关事项和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7月-2026年6月。
个人总结需包含以下内容:本学年工作开展情况与主要成效;“44023”工作法的落实情况;典型工作案例(简要陈述事件事实、处置流程与工作方法)。
2.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学生评价、学院评价和职能部门评价三部分组成。
3.现场考评
现场考评先后开展学生熟识度考核、工作交流两项内容,权重分别为30%与70%。
学生熟识度情况考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从辅导员所负责年级中随机抽取5名学生,辅导员以书面形式填写该生的基本信息、重要特征、开展的工作等内容。
工作交流环节采用分组形式开展,各组辅导员结合个人总结内容,交流工作落实举措、成效和经验,由考评小组现场评分。具体分组安排将于现场考评前另行通知。
以上各考核环节得分占比为:学生评价占40%、职能部门评价占20%、学院评价占10%、现场考评情况占30%。
(三)考核等级
辅导员学年度工作考核考评等级根据各项考评情况综合确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其中,优秀和良好等级人选须在工作满一年且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辅导员中产生,比例分别不超过合格及以上等级人数的20%和30%。
考核学年度内及考核结果确定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1)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
(2)学生评价低于80分的;
(3)因履职不到位而出现学生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恶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的。
因伤病、产假、因公派出等考核期间不在校的辅导员,不予定级。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辅导员考核结果按合格及以下定级。学校派出学习、培训、挂职和借调等超过半年的辅导员,综合其学习培训表现情况或挂职借用单位意见等确定考核等级。
(四)其他事项
兼职辅导员考核由各学院根据考核通知和工作实际具体组织开展,按相应比例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工作考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从考核优秀的辅导员中通过风采展评的方式评选产生十佳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提名奖。
(二)学校把专兼职辅导员学年度工作考核情况作为相关评奖评优、职务职级晋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把学年度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其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定档条件。
(三)对于学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专职辅导员,学校进行诫勉谈话并做相应处理;对于学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兼职辅导员,学院要进行诫勉谈话,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7月5日前完成个人总结和综合评价,7月14日前完成现场考评环节,考核结果经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二)各学院对辅导员工作考核要给予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各类推荐优秀人员要经过学院集体研究确定并公示。
(三)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考核相关工作:
1.7月5日下午5: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辅导员学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
2.7月10日前,各学院根据各自实际,完成对所在学院的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并于7月10日下午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兼职辅导员学年度工作考核情况一览表》。
3.相关材料均须将电子档发送至sxjy@cumt.edu.cn,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档报送至力行楼B218思想教育科,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3590195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辅导员学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
2.中国矿业大学兼职辅导员学年度工作考核情况一览表
中国矿业大学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