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092025-06
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文件,为做好我校2025届基层就业申报、2024届基层就业复核、2024届(第一次)和2023届(第二次)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限额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2024年9月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
042025-06
转载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年第2号预警:警惕非法“校园贷”陷阱
近期,非法“校园贷”卷土重来,严重损害了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一些不法网贷平台以门槛低、办理快、额度高、利率低为噱头,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盲目借贷,使学生陷入债务困境、面临高利贷风险,部分学生因无力偿还债务而遭受非法催收,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学生:第一,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秉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培养理性消费意识和良好消费习惯,不盲目攀比,不贪图物质享受,量入为出,合理规划日常....
272025-05
基层就业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简介
122025-05
转载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还款指南(2025版)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微信公众号
282025-04
转载丨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解读
为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面向苏北基层单位工作,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我省从2009年起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一、学费补偿对象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以下简称“在读期间”)...
162025-04
转载丨江苏省2025年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政策
一、切实加强学费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是我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苏北基层单位就业的重要举措,对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门路、促进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切实加强学费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
012025-04
转载丨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财教〔2025〕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
012025-04
转载丨《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问答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1.《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认真研究,决定2025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本次措施的出台,预计减免利息约24.8亿元,惠及约600万名...
052024-01
中国矿业大学学生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试行)
122023-09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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