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生,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已完成学籍注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在正常学制内;
6.2024-2025学年度学费已缴清;
7.参评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或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2)未完成学籍注册的;
(3)申请材料虚假或隐瞒事实的;
(4)未按时缴清学费的;
(5)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行为不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及损失的;
(7)有两门及以上课程未获得学分的。
三、评审方法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4〕10号)、《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6〕11号)中规定的等级标准,在不超出学校分配总额度的前提下,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包括等级、比例与金额等),公示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四、评选工作安排
1.评定细则及评选比例备案。各培养单位应在9月30日前提交本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备案表》(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2)和评定细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力行楼B2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cumt.edu.cn。
2.研究生申报。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按照学院时间安排,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部门。
3.学院初评。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公示并报送材料。各培养单位依据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组织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前将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中国矿业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结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力行楼B2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cumt.edu.cn。
4.学校审定及表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审定后,对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并按照有关规定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通知所有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程序进行评审,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坚决杜绝学术不端、徇私舞弊等行为,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但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