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党内表彰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委〔2021〕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和表彰2024-2025学年度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推荐名额
1.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数量原则上占学生党支部总数的5%左右,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推荐1个支部参加评选,最终评选12个先进学生党支部。
2.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数量原则上占正式学生党员人数的1%左右,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可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积极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教育引导学生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党支部设置合理、机构健全,党支部委员团结协作、战斗力强;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民主评议等党内生活制度健全;支委会民主评议总体评价为“好”。
3.认真开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落实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结合学生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和党日活动,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
4.积极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
5.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推进思想引领、专业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在引领优良学风、班风、舍风等方面成效突出。
6.党支部于2024年10月1日前组建。
(二)优秀学生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理论学习活动,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校规校纪,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参与优良学风创建,争做学业标杆。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坚持追求卓越,做到热爱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课堂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有关活动,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积极落实党员联系宿舍制度,了解掌握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所联系宿舍同学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主动关心和帮助困难同学;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出色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关键时刻表现突出。
4.自觉加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谦虚谨慎,为人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现为正式党员。
6.纳入学生社区楼宇党员工作站组织架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6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报送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统一将登记表、汇总表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电子文档发至:sxjy@cumt.edu.cn,纸质档一式一份送至力行楼B218。确有需要可另附材料。被推荐的党支部和推荐人选均须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民主评议(评议方案另行通知),推荐过程中不得有党支部、党员个人申报或申请的程序设置,推荐支部和人选相关材料须由党组织形成。经民主评议后,被推荐对象须在学院网页公示满3天,公示截图与其他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经相关程序后,确定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名单,并报送学校研究审定后公布。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学生党员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要把评优过程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的过程。
2.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在推荐时要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产生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
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按照分配名额和实际情况,组织申报、择优推荐,不得超过分配名额推荐。
4.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核实报送的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的主要事迹中的事实和数字等,确保准确无误,党组织负责同志须在相关登记表和汇总表上签字。
附件:1.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学生党支部登记表
3.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
4.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情况汇总表
中国矿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