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就我校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人事档案在学校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除外)。
二、资助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4.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即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5.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其中,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按12个月进行发放。
四、时间安排
1.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校对学生学籍情况,掌握因公(私)出国留学、出国联合培养保留学籍、休学和复学学生情况,特别是线下办理上述情况的学生,一定要提醒学生按照学校要求至研究生院学籍服务(质量管理)中心履行手续。
2.请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数据库(建议对比研究院学籍数据)将符合条件的发放名单于9月8日前通过学生工作平台系统(PC端网址:http://xgfw.cumt.edu.cn/,学工平台-资助管理-助学金-助学金审核-导入(附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导入模版))完成在线导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细致安排,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导入审核工作。
2.各学院应及时传达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评选要求执行,确保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3.已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得录入系统;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其他情况,按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报备审批后,按照申请审批程序纳入国家助学发放序列。
4.本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采用线上学院导入系统方式,各学院要及时告知研究生学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的,希望同学们用对、用好国家资助。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