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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候选人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刘莹玉发布时间:2024-02-29浏览次数:70


各学院: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2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候选人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一)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在籍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江苏省第十四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高校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20231231日前,已在“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录入的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推荐条件

(一)大学生年度人物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自202111日起算),并结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杭州亚运会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

6.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级“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和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二)辅导员年度人物

1.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心理健康等重大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5.示范作用显著,担任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校内外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111日起算)。

7.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或参加过省级以上有关辅导员工作专项培训者,可优先推荐;获得过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国家级奖项的,可直接晋级提名序列。

8.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级“最美高校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和省级“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推荐。目前已离开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不再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每学院推荐大学生年度人物建议人选不多于1名,并组织好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积极申报。

2.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组织评审,择优推选出各1名候选人,评选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江苏省教育厅。

3.各学院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并于31114:00前将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及邮件主题以“【辅导员】/【大学生】+学院名称+推荐人选姓名”命名后,分别发送至邮箱fdycumt@163.com(辅导员)和sxjy@cumt.edu.cn(大学生);纸质版报名表(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及事迹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力行楼B210)。

四、报送材料清单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各学院推荐人选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1、附件4),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姓名-汇总表。

2.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附件5),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姓名-报名表。

3.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辅导员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不得插入图片(模板见附件3、附件6),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姓名-事迹材料。

4.大学生推荐人选须提供个人风采展示PPT供集中答辩时使用,展示时长不超过3分钟,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姓名-风采展示PPT

5.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JP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姓名-证件照/横版半身照/全省照。

联系人:刘老师、杜老师;联系电话:8359005783590195


附件:附件1.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

附件3.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

附件4.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

附件6.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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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候选人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刘莹玉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70


各学院: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2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候选人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一)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在籍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江苏省第十四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高校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20231231日前,已在“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录入的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推荐条件

(一)大学生年度人物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自202111日起算),并结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杭州亚运会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

6.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级“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和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二)辅导员年度人物

1.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心理健康等重大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5.示范作用显著,担任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校内外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111日起算)。

7.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或参加过省级以上有关辅导员工作专项培训者,可优先推荐;获得过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国家级奖项的,可直接晋级提名序列。

8.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级“最美高校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和省级“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推荐。目前已离开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不再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每学院推荐大学生年度人物建议人选不多于1名,并组织好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积极申报。

2.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组织评审,择优推选出各1名候选人,评选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江苏省教育厅。

3.各学院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并于31114:00前将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及邮件主题以“【辅导员】/【大学生】+学院名称+推荐人选姓名”命名后,分别发送至邮箱fdycumt@163.com(辅导员)和sxjy@cumt.edu.cn(大学生);纸质版报名表(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及事迹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力行楼B210)。

四、报送材料清单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各学院推荐人选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1、附件4),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姓名-汇总表。

2.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附件5),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姓名-报名表。

3.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辅导员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不得插入图片(模板见附件3、附件6),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姓名-事迹材料。

4.大学生推荐人选须提供个人风采展示PPT供集中答辩时使用,展示时长不超过3分钟,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姓名-风采展示PPT

5.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JP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学院简称-姓名-证件照/横版半身照/全省照。

联系人:刘老师、杜老师;联系电话:8359005783590195


附件:附件1.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

附件3.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

附件4.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

附件6.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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