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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校内人员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1-04-17浏览次数:5402

辅导员的工作是立德树人。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实辅导员队伍力量,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党政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左右,有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高,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强,理想信念坚定,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学生,愿意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师德师风好,善于做人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以来教职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中国矿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原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可直接送交到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学工部全国高校辅导员培训研修中心办公室(南湖校区体育馆B124),并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辅导员应聘+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fdycumt@163.com

2.资格审查。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文化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4.综合评定。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面试情况、履职情况、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三、相关待遇

1.转聘至辅导员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级、职称落实同等待遇,不受所聘任单位人员的职数、职级限制。

2.按照辅导员职级职称“双线晋升”要求,受聘人员既可以按照职称评定标准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以同时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表现聘任为相应职级的辅导员。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规定,今后学校新提任正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优先从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

四、时间安排

1.2021428日前报名,发送电子《报名表》,并提交《报名表》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

2.2021429-30日,资格审查。

3.202158日,面试。

4.2021510日前,确定拟聘人选。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转聘到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工作至少1个聘期(聘期2年),聘期结束后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转聘到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

3.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视情况可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参加面试人员在我校党委学工部和人力资源部网页发布。

5.联系咨询电话:

党委学工部:0516-8359005713813286472杜文博

人力资源部:0516-83590210,孟子浩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学生工作部

                           2021416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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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校内人员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者:何海明 发布时间:2021-04-17 浏览次数:5402

辅导员的工作是立德树人。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实辅导员队伍力量,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党政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左右,有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高,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强,理想信念坚定,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学生,愿意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师德师风好,善于做人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以来教职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中国矿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原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可直接送交到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学工部全国高校辅导员培训研修中心办公室(南湖校区体育馆B124),并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辅导员应聘+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fdycumt@163.com

2.资格审查。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文化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4.综合评定。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面试情况、履职情况、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三、相关待遇

1.转聘至辅导员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级、职称落实同等待遇,不受所聘任单位人员的职数、职级限制。

2.按照辅导员职级职称“双线晋升”要求,受聘人员既可以按照职称评定标准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以同时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表现聘任为相应职级的辅导员。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规定,今后学校新提任正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优先从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

四、时间安排

1.2021428日前报名,发送电子《报名表》,并提交《报名表》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

2.2021429-30日,资格审查。

3.202158日,面试。

4.2021510日前,确定拟聘人选。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转聘到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工作至少1个聘期(聘期2年),聘期结束后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转聘到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

3.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视情况可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参加面试人员在我校党委学工部和人力资源部网页发布。

5.联系咨询电话:

党委学工部:0516-8359005713813286472杜文博

人力资源部:0516-83590210,孟子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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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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