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文件,为做好我校2026年基层就业申报、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2025年(第一次)和2024年(第二次)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就业补偿代偿金额
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2024年9月1日前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当年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仍按之前相应标准执行(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二、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
我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及规定参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附件1)(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毕业生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在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内,不能在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学费补偿的总金额(学段内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不含住宿等之外的其他费用)应按照实际缴纳的填写(可通过学校财务系统或0516-83590233查询),贷款代偿的金额按不超实际缴纳学费的总金额进行申报。
2026年毕业生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jcjy.xszz.edu.cn/loginHome)“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填报信息,毕业生于9月18日前完成申报,学院于9月24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请学院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附件1)规定,重点审核学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
2.在系统操作中,“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6年毕业生申报,申请材料证明模板(附件2)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三、2025及202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含2025年补录通过)
2025及2024年毕业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于9月18日前完成2025年毕业生第一次(含2025年补录通过)、2024年毕业生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学院于9月24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2.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含2025年补录)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4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进行(除“离岗”外,在岗和换岗需上传系统的材料应为系统生成的最新版本)。
四、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毕业生于7月1日前完成复核申报,学院于7月3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待中央审核后,复核通过学生务必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及时申请填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9月18日前完成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学院于9月24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五、在职在岗复核及补录
2025年在职在岗未通过的,可在系统“在职在岗确认”模块 进行复核;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职在岗确认的,可在系统“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补充申报在职在岗确认(以上仅限申请期间工作单位未变更,工作时间连续的情况),毕业生于7月1日前完成在职在岗复核及补录,学院于7月3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六、2025年及以前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录
毕业(当年6月份毕业生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到岗;当年12月份毕业生应在次年3月31日前到岗)当年已实际到岗未在中央系统申请,符合中央基层就业区域和基层工作地点、性质条件且劳动合同或三方协议签订符合三年及以上要求的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补录”模块于7月1日前完成申报,学院于7月3日前完成院级审核(补录申请中央通过的毕业生需次年和第三年连续两年在中央系统内完成在职在岗确认)。
七、审核要求和材料提交说明
1.在职在岗符合中央规定要求的系统内审核为“通过”;不符合要求的系统内审核为“不通过”,需备注不通过原因;离岗毕业生系统内审核为“通过”。
2.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2025年及以前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录申报和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系统内审核“不通过”的需备注不通过原因。
3.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2025年及以前毕业生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2025年及以前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录的毕业生需中央系统下载学生申请表加盖学院及财务公章送资助中心。
八、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资助育人工作
1.请负责该项工作的审核老师、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务必在中央系统开放时间内及时查看和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
2.对于需提交在职在岗的毕业生学院要点对点联系到(学校也会同步跟踪),确保学生及时、准时完成在职在岗确认。
3.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向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请各学院向2026年及2027年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在2026年毕业生离校前,将政策提前传达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同时要监督提醒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学生咨询问题应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要做好相关信访、舆情处理工作,畅通咨询反馈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合理诉求,稳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各学院可积极联合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摸清摸透学生基层就业情况,发挥基层就业政策育人导向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积极的择业观、就业观,激励更多优秀青年学生投身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础。
4.在填报、审核期间如有疑问或存在需特殊说明情况的,请及时与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516-83590187。
5.离岗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资金退回学校(开户名:中国矿业大学,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矿大支行,银行账号:527458206279),备注为:姓名-基层就业离岗退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