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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日期:2025-05-18 编辑:wuting 浏览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优良学风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风建设,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优良学风班评选采取“申请创建-每三周评比-集中表彰”的形式开展。每三周评选“优良学风流动红旗”,根据“优良学风流动红旗”的评选结果和其他评选条件,对表现突出的班级授予“中国矿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本科班级均可申请优良学风班的创建评选。

第二章 优良学风流动红旗评选

第四条 优良学风流动红旗评选数量根据实际申报班级数量的前百分之二十确定,以班级学风月综合测评得分作为评选依据。

第五条 学风月综合测评得分由课堂表现测评得分、自习表现测评得分、宿舍情况测评得分三个方面构成。

(一)课堂表现测评(总分100分)

课堂表现测评包括出勤情况、课堂风貌两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出勤情况(满分70分)

(1)班级学生需提前5-10分钟到教室,最终以响铃前2分钟班级实到人数为准;

(2)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迟到一次扣5分;

(3)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早退一次扣5分;

(4)班级每一名学生每节课无故旷课一次扣10分。

出勤情况得分=出勤总分(70分)-扣分,总分70分扣完为止。

2.课堂风貌(满分30分)

根据学生课堂风貌表现,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30分、20分、10分、0分。

(1)优:学生听课精神风貌好,能够很好地遵守课堂纪律,没有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2)良:学生听课精神风貌较好,能够较好地遵守课堂纪律,有三名以内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3)中:学生听课精神风貌一般,课堂纪律遵守情况一般,有四至五名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4)差:学生听课精神风貌差,课堂纪律遵守情况差,有六名以上学生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

课堂表现测评得分=∑每名评分人每次对考评班级课堂表现的评分/评分人次

(二)自习表现测评(基分70分,满分100分)

1.学生在公教楼、图书馆从事与学习无关行为或影响他人学习行为的,所在班级一次扣5分,基分70分扣完为止。

2.鼓励班级自发组织集体自习。班级组织集体自习的,根据自习情况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在基分基础上加30分、20分、10分、0分。未组织集体自习的,不加分。

(1)优:集体自习组织情况好,无学生无故缺席,学生自习精神风貌好;

(2)良:集体自习组织情况良好,有三名以内学生无故缺席,学生自习精神风貌良好;

(3)中:集体自习组织情况一般,有四至五名学生无故缺席,学生自习精神风貌一般;

(4)差:集体自习组织情况差,有六名以上学生无故缺席,学生自习精神风貌差。

自习表现得分=自习表现基分(70分)-扣分+集体自习情况得分

(三)宿舍情况测评(总分100分)

宿舍情况测评得分由晚自习期间宿舍情况得分、卫生情况得分、宿舍违纪情况得分等三个方面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1.晚自习期间宿舍情况(满分70分)

晚自习期间每一名学生在宿舍从事与学习无关行为的,所在班级一次扣5分,总分70分扣完为止。

自习情况得分=自习总分(70分)-扣分

2.卫生情况(满分30分)

(1)宿舍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

(2)卫生间干净整洁、无异味;

(3)阳台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

(4)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根据宿舍卫生情况,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30分、20分、10分、0分。

3.宿舍违纪情况

违反《中国矿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宿舍管理相关规定的班级,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宿舍情况测评得分=晚自习期间宿舍情况得分+卫生情况得分

学风月综合测评得分=课堂表现测评得分×0.7+自习情况测评得分×0.2+宿舍情况测评得分×0.1

第三章 优良学风班评选

第六条 申请优良学风班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班级成员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

(二)遵守校规校纪,创建评选周期内全班无人受纪律处分,考试无作弊行为;

(三)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创建评选周期内,至少获得过一次“优良学风流动红旗”。

第七条 优良学风班分年级、分组别评选。每个年级分A、B、C三个组。

(一)A组:矿业工程学院、安全工程学院、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化工学院、环境与测绘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低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材料与物理学院、数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孙越崎学院、国际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二)B组: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

(三)C组:建筑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

各年级、各组别评选数量根据实际申报数量比例确定,以班级学风综合测评得分作为主要评选依据。

第八条 各年级、各组别班级学风综合测评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一)一年级A组:

班级学风综合测评得分由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高等数学成绩情况得分、综合英语成绩情况得分、英语四级通过率得分、挂科情况扣分六个方面构成。

1.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满分15分)

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创建期内流动红旗获得次数×5

2.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满分50分)

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本班级加权平均分/同专业成绩最高班级加权平均分×100×50%

3.高等数学情况得分(满分15分)

高等数学情况得分=(∑班级每名学生创建期内高等数学成绩/班级学生人数)×15%

4.综合英语情况得分(满分10分)

综合英语情况得分=(∑班级每名学生创建期内综合英语成绩/班级学生人数)×10%

5.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满分10分)

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班级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10

6.挂科情况扣分

挂科情况扣分=(∑班级每名同学创建期内必修课挂科门次)×1

班级学期学风综合测评得分=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加权平均分情况得分+高等数学成绩情况得分+综合英语成绩情况得分-挂科情况扣分。

(二)一年级B组、C组:

班级学风综合测评得分由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综合英语成绩情况得分、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挂科情况扣分五个方面构成。

1.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满分15分)

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创建期内流动红旗获得次数×5

2.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满分60分)

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本班级加权平均分/同专业成绩最高班级加权平均分×100×60%

3.综合英语情况得分(满分10分)

综合英语情况得分=(∑班级每名学生创建期内综合英语成绩/班级学生人数)×10%

4.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满分15分)

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班级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15

5.挂科情况扣分

挂科情况扣分=(∑班级每名同学创建期内必修课挂科门次)×1

班级学期学风综合测评得分=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加权平均分情况得分+综合英语成绩情况得分-挂科情况扣分。

(三)二年级A组、B组、C组:

学风综合测评得分由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综合英语成绩情况得分、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英语六级通过率情况得分、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情况得分、挂科情况扣分七个方面构成。

1.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满分15分)

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创建期内流动红旗获得次数×5

2.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满分60分)

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本班级加权平均分/同专业成绩最高班级加权平均分×100×60%

3.综合英语情况得分(满分10分)

综合英语情况得分=(∑班级每名学生创建期内综合英语成绩/班级学生人数)×10%

4.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满分5分)

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班级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5

5.英语六级通过率情况得分(满分5分)

英语六级通过率情况得分=班级学生英语六级通过率×5

6.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情况得分(满分5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情况得分=班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5

7.挂科情况扣分

挂科情况扣分=(∑班级每名同学创建期内必修课挂科门次)×1

班级学期学风综合测评得分=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加权平均分情况得分+综合英语成绩情况得分+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英语六级通过率情况得分+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情况得分-挂科情况扣分。

(四)其他年级A组、B组、C组:

学风综合测评得分由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英语六级通过率情况得分、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情况得分、挂科情况扣分六个方面构成。

1.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满分15分)

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创建期内流动红旗获得次数×5

2.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满分60分)

加权平均成绩情况得分=本班级加权平均分/同专业成绩最高班级加权平均分×100×60%

3.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满分5分)

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班级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5

4.英语六级通过率情况得分(满分10分)

英语六级通过率情况得分=班级学生英语六级通过率×10

5.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情况得分(满分10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情况得分=班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10

6.挂科情况扣分

挂科情况扣分=(∑班级每名同学创建期内必修课挂科门次)×1

班级学期学风综合测评得分=流动红旗获得情况得分+加权平均分情况得分+英语四级通过率情况得分+英语六级通过率情况得分+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情况加分-挂科情况扣分。

第九条 存在以下任意一项情况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一)不配合检查、评审,影响评选工作正常开展的;

(二)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

(三)评选后如发现获奖班级在参评当期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第十条 取消评选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第四章 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总体负责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学风建设与学业促进中心具体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第十二条 优良学风班每学期评选一次,优良学风流动红旗原则上每四周评选一次,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评选周期。

第十三条 申报班级须在每学期初填写《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登记表》、《优良学风班申请基本信息汇总表》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学风建设与学业促进中心负责每月组织申报班级的考核、评选。

第十四条 申请班级的自习表现、宿舍情况由学风建设与学业促进中心、大学生公寓楼管理中心以定期普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测评,测评人于规定时间内前完成考核工作,填写《优良学风班自习考核登记表》、《优良学风班宿舍考核登记表》,签字后报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优良学风班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优良学风班的创建评选结果将作为各类先进班集体推荐、十佳辅导员、模范班主任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在每学年度的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获评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班委会其他成员以及其他同学,依据本学院公布的素质测评条例进行加分。

中国矿业大学

学风建设与学业促进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