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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者:xgc发布时间:2018-07-12浏览次数:669

  

各学院(部):

暑假即将来临,为保障放假期间各方面的正常秩序,切实做好假期前后各项工作,使我校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舒适、愉快的假期,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暑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暑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721日(星期六)至92日(星期日),93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2.教职工轮休时间为:725日(星期三)至829日(星期三)。721日(星期六)、722日(星期日)、91日(星期六)、92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二、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做好留校学生数据统计与上报。申请暑假留校的学生,各学院(部)要从严审核,摸清准确数据,掌握动态情况,对于留校的重点关注学生要明确掌握动态的工作责任人。学生暑期留校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经学院(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留校。对同意留校的学生,学院(部)要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各学院(部)在放假前要对留校学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纪律安全管理、防火防盗、防破坏教育。假期中要统一安排本院留校学生相对集中住宿,同时要给予他们学习、生活上的关心与指导。对于假期间不回家也不留校的学生,学院(部)要掌握学生去向,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71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各学院(部)要及时将暑假值班表、暑假留校学生汇总表报学生管理科(南湖体育馆B113),电子档发送至xgc@cumt.edu.cn,具体格式见附表。

2.做好假期间的值班工作。暑假期间,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同时,学院(部)指定4名责任心强的留校勤工助学学生作为暑假学生管理工作联络人,安排在本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8:3017:30(原则上不得自行调整,以便于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的管理、考核)。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确保通讯畅通。

3.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和晚点名制度。暑假期间,各学院(部)要加强对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暑期留校学生外出须向所在学院(部)负责领导请假,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及去处,并在学院(部)指定的学生管理工作联络人处登记,学生返校后必须及时到所在学院(部)负责领导处销假。从721日上午起,各学院(部)值班人员应于每天上午9:30前将晚点名情况报送学生管理科,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留校学生宿舍进行督查,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去向。

4.做好安全和纪律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学院(部)要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开展安全和纪律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要教育留校学生在留校间文明上网,不得浏览非法反动网站;不得复制、传播、观看淫秽制品;要遵规守纪,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在宿舍楼内生火做饭、违章用电、不得向宿舍楼外扔杂物、不得在宿舍聚餐、不得酗酒、不得在宿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夜不归宿等。各学院(部)要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尤其要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和帮扶工作。

5.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轮休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维护稳定意识。要抓好检查落实,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宿舍安全教育,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遇重大突发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学生生病住院或遭受意外伤害,要及时通知学生管理科,并将相关材料于开学后7日内交至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以便办理保险理赔。放假期间,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6、暑假期间,学生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大学生治安保卫部、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均安排人员值班,值班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分别为:  

值班部门

值班时间

值班地点

联系电话

学生管理科

8:30-11:3014:3017:30

南湖体育馆B113

8359018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30-11:3014:3017:30

南湖体育馆B123

83590187

学生区治保部

8:30-20:30

桃苑2号楼东侧大厅

83590123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8:30-11:3014:3017:30

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8:30-11:3014:3017:30

  

  

  

  

  

  

学生工作处

2018711

2.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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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者:xgc 发布时间:2018-07-12 浏览次数:669

  

各学院(部):

暑假即将来临,为保障放假期间各方面的正常秩序,切实做好假期前后各项工作,使我校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舒适、愉快的假期,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暑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暑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721日(星期六)至92日(星期日),93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2.教职工轮休时间为:725日(星期三)至829日(星期三)。721日(星期六)、722日(星期日)、91日(星期六)、92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二、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做好留校学生数据统计与上报。申请暑假留校的学生,各学院(部)要从严审核,摸清准确数据,掌握动态情况,对于留校的重点关注学生要明确掌握动态的工作责任人。学生暑期留校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经学院(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留校。对同意留校的学生,学院(部)要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各学院(部)在放假前要对留校学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纪律安全管理、防火防盗、防破坏教育。假期中要统一安排本院留校学生相对集中住宿,同时要给予他们学习、生活上的关心与指导。对于假期间不回家也不留校的学生,学院(部)要掌握学生去向,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71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各学院(部)要及时将暑假值班表、暑假留校学生汇总表报学生管理科(南湖体育馆B113),电子档发送至xgc@cumt.edu.cn,具体格式见附表。

2.做好假期间的值班工作。暑假期间,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同时,学院(部)指定4名责任心强的留校勤工助学学生作为暑假学生管理工作联络人,安排在本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8:3017:30(原则上不得自行调整,以便于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的管理、考核)。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确保通讯畅通。

3.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和晚点名制度。暑假期间,各学院(部)要加强对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暑期留校学生外出须向所在学院(部)负责领导请假,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及去处,并在学院(部)指定的学生管理工作联络人处登记,学生返校后必须及时到所在学院(部)负责领导处销假。从721日上午起,各学院(部)值班人员应于每天上午9:30前将晚点名情况报送学生管理科,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留校学生宿舍进行督查,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去向。

4.做好安全和纪律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学院(部)要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开展安全和纪律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要教育留校学生在留校间文明上网,不得浏览非法反动网站;不得复制、传播、观看淫秽制品;要遵规守纪,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在宿舍楼内生火做饭、违章用电、不得向宿舍楼外扔杂物、不得在宿舍聚餐、不得酗酒、不得在宿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夜不归宿等。各学院(部)要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尤其要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和帮扶工作。

5.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轮休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维护稳定意识。要抓好检查落实,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宿舍安全教育,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遇重大突发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学生生病住院或遭受意外伤害,要及时通知学生管理科,并将相关材料于开学后7日内交至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以便办理保险理赔。放假期间,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6、暑假期间,学生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大学生治安保卫部、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均安排人员值班,值班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分别为:  

值班部门

值班时间

值班地点

联系电话

学生管理科

8:30-11:3014:3017:30

南湖体育馆B113

8359018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30-11:3014:3017:30

南湖体育馆B123

83590187

学生区治保部

8:30-20:30

桃苑2号楼东侧大厅

83590123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8:30-11:3014:3017:30

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8:30-11:3014:3017:30

  

  

  

  

  

  

学生工作处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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