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舒适、愉快的假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暑假学生教育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于7月10日(星期六)至8月29日(星期日)放暑假,8月30日(星期一)正式开始上课。
二、对于暑假留校的学生,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各学院要给予其学习、生活以关心和指导;放假前,各学院要召开留校学生会议,周密安排,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一位暑假不外出的学院领导专门负责假期学生工作事务。同时学院指定4名责任心强的留校贫困生作为暑假学生管理工作联络人,安排在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8:00-18:00(一般不要自行调整,以便于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的管理、考核)。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保证通讯畅通。7月6日下午下班前请各学院将暑假值班表、暑假留校学生汇总表报学生管理科(计算机楼A214),格式见附表。
三、假期中要继续落实晚点名制度,每天上午9:00前由值班教师将前晚点名情况报至学生管理科,同时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留校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学生放假离校后,各学院要组织人员检查本学院所有学生宿舍,核对留校学生情况。
四、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复制、传播、观看淫秽制品;文明上网,不得浏览非法网站;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在宿舍楼内生火做饭、违章用电;不得向宿舍楼外扔杂物;不得在宿舍聚餐;不得酗酒、喝白酒;不得在宿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夜不归宿等。
五、留校学生中途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须向所在学院负责领导请假,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及去处,并在学院指定的学生管理工作联络人处登记,学生返校后必须到所在学院负责领导处销假。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六、放假期间,学生生病住院或遭受意外伤害,要及时通知学生管理科,并将相关材料于开学后7日内交至学生管理科,以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七、暑假期间学生管理科、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区治保部、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均安排人员值班,值班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分别为:
值班部门 |
值班时间 |
值班地点 |
联系电话 |
学生管理科 |
8:30-11:30 14:30-17:30 |
计算机楼A214 |
83590186 |
就业指导中心 |
8:30-11:30 14:30-17:30 |
计算机楼A218 |
83590185 |
学生区治保部 |
8:30-20:30 |
桃4A202 |
82840916 |
梅2A2031 |
83599645 |
||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
8:30-11:30 15:00-17:30 |
梅1B1051 |
83599424 |
学生工作处
二Ο一Ο年七月五日
附: 学院暑假值班表
(盖章)
值班时间 |
带班领导 |
联系方式 |
值班老师 |
值班地点 |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手机) |
值班学生 |
值班地点 |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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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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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学院暑假留校学生汇总表
(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专业班级 |
宿舍 |
籍贯 |
留校时间 |
贫困生档案 |
留校原因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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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至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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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留校时间”为学生从放暑假起到暑假期间离开学校的时间区间,例7月10日到8月29日;“留校原因”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校内勤工助学、实习、学校暑期科研、复习考研等;2、请于2010年7月6日下午下班前以院系为单位将此表交至学生管理科(计算机楼A214),电子版发至xgc@cumt.edu.cn。3、此表用Excel格式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