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徐政规〔2017〕3号)、《关于做好驻徐高校大学生2020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障我校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和身体健康,促进我校学生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现将我校2020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二、缴费标准
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生及所有硕、博士研究生均按徐政规〔2017〕3号文标准执行,即:每人每年缴纳220元,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2016级(含)以前大学生医保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建档立卡、低保等低收入家庭学生按照《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其个人缴费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资助。
三、办理时间
根据徐州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通知, 我校医保工作时间节点为:2019年9月19日-9月30日为各学院参保学生信息统计录入时间,10月8日-10月14日为学校参保学生信息核查及缴费时间,10月15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完成参保手续办理和缴费工作。
四、缴费方式
本年度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进行大学生参保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并由各学院选派专人负责,参保费用于10月15日统一缴存至至市医保财政账户。
五、参保待遇
大学生医保包括大病门诊医保、住院医保和学校门诊待遇,具体按照《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期为一个自然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度入学新生免缴2019年9至12月份的医保费,参保缴费后均可享受当年9至12月份的医保待遇。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和宣传。大学生参保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包含因公或私出国学习、因病等其他原因休学的同学)。要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上报工作,以免影响学生医保待遇。相关咨询电话83590186(学生工作处),83995751 (校医院),83590123(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精心安排,做好信息审核上报。为保证我校学生能按时享受医保待遇,请各学院(部)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本学院(部)全部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需经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未参保学生签字的自愿不参加(续)医保申明书(见附件4),建档立卡、低保等低收入家庭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报送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图书馆对面桃二楼东侧),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1475826560@qq.com。
3.严格把关,完成医保缴费和总结。信息核查上报后,请各学院(部)派专人负责医保缴费工作,并认真核对缴费人数及金额。同时请各学院(部)将本学院参保人数及缴费情况的书面小结(见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电子档电子档发送至1475826560@qq.com。
附件:1.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17]3号)
2.驻徐高校大学生2020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简介
3.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参保信息统计表
4.不参加(续)医保申明书(模板)
5.学院参保人数及缴费情况小结(模板)附件1: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徐政规[2017]3号.pdf附件2:驻徐高校大学生2020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简介.doc附件3:xx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参保信息统计表.xlsx附件4:自愿不参加(续)医保申明书(模板).docx附件5:学院参保人数及缴费情况小结(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