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主要精神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一、预征报名对象:
我校2013年男性应届毕业生。
二、预征基本条件:
年龄: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体检: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三、预征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5月8日至5月30日,毕业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初检初审阶段:网上报名结束后,毕业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复审应征阶段: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10月份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前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预征。
4.审批定兵阶段:12月份,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四、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优先安排、选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3.补偿及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考学升学优惠,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5.就业安置优惠,退出现役后,由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