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确认及发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人事档案在学校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除外)。
二、确认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4.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即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5.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其中,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按12个月进行发放。
四、时间安排
1.符合确认条件的研究生于9月12日前通过学生工作平台系统(PC端网址:http://xgfw.cumt.edu.cn/,移动端:今日校园APP-服务-学生服务-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完成在线确认(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各学院于9月14日前完成系统线上审核,系统导出《中国矿业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附件1),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5日前将汇总表纸质档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南湖校区力行楼B108室),电子档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glzx@cumt.edu.cn。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细致安排,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确认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认真组织评选。
2.各学院应及时传达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评选要求执行,确保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落到实处。若在确认审批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采用线上确认审批系统,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学生确认及审核工作。
4.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其他情况,按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报备审批后,按照申请审批程序纳入国家助学发放序列。
附件1.××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确认汇总表.xls
附件2.学生工作平台---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操作指南.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