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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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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届、202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刘升发布时间:2023-05-06浏览次数:652

2021届、2022届基层就业毕业生:

为做好2021届、2022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自行与就业单位联系,出具当前在职在岗情况证明,并于2023530日前按照要求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报送材料

1.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彩色扫描件

2.2022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彩色扫描件;

3.2021届毕业生在职在岗证明,按照“姓名-在职在岗证明”上传至QQ5285260622021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文件夹《20235月份在职在岗证明》内,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收取汇总,不再通过学院收取;

4.2022届毕业生在职在岗证明,按照“姓名-在职在岗证明”上传至QQ7763421042022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文件夹《20235月份在职在岗证明》内,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收取汇总,不再通过学院收取。

二、报送要求

1.《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须上传彩色扫描件,要求字迹清晰,红印鲜艳,不得拍照上传

2.有离职离岗情况的(原单位因工作变动基层工作岗位除外),请通过QQ消息私下告知;

3.原则上离职离岗不再享有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


附件1: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56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1届、202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刘升 发布时间:2023-05-06 浏览次数:652

2021届、2022届基层就业毕业生:

为做好2021届、2022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自行与就业单位联系,出具当前在职在岗情况证明,并于2023530日前按照要求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报送材料

1.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彩色扫描件

2.2022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彩色扫描件;

3.2021届毕业生在职在岗证明,按照“姓名-在职在岗证明”上传至QQ5285260622021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文件夹《20235月份在职在岗证明》内,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收取汇总,不再通过学院收取;

4.2022届毕业生在职在岗证明,按照“姓名-在职在岗证明”上传至QQ7763421042022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文件夹《20235月份在职在岗证明》内,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收取汇总,不再通过学院收取。

二、报送要求

1.《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须上传彩色扫描件,要求字迹清晰,红印鲜艳,不得拍照上传

2.有离职离岗情况的(原单位因工作变动基层工作岗位除外),请通过QQ消息私下告知;

3.原则上离职离岗不再享有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


附件1: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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