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享受下列税收优惠:
(一)1.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2.不征营业税、增值税且经调查核实无应纳税所得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所创办的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农林牧渔业、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各项优惠政策有重迭的,则按最优的一项执行。
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享受下列税收优惠:
(一)1.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2.不征营业税、增值税且经调查核实无应纳税所得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所创办的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农林牧渔业、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各项优惠政策有重迭的,则按最优的一项执行。
发布者:就业指导 发布时间:2015-05-06 浏览次数:548
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享受下列税收优惠:
(一)1.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2.不征营业税、增值税且经调查核实无应纳税所得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所创办的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农林牧渔业、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各项优惠政策有重迭的,则按最优的一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