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9及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1022

各学院:

为做好 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各学院与毕业生就业单位联系,确认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填报《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并于 2021  6 25日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报送材料

1. 2019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一份及申请人《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原件两份;

2. 2020 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一份及申请人《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原件两份。

学院填写“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时,请将当年第一批和第二批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信息一并填写。“关于申请拨付补偿代偿资金的报告”中,应说明当年批准总人数和总金额、本次审查在职在岗总人数和总金额、本次申请补偿代偿金额( 2019年毕业生为总额的 34%2020 年毕业生为总额的 33% )和本次离职离岗人数等必要信息。

二、报送方式

请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交至南湖校区力行楼B110室,联系电话:0516-83590191,电子邮箱:zzglzx@cumt.edu.cn


    附件1:2019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xls

    附件2: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xls

    附件3:2019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名单.xls

    附件4:2020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名单.xls

    附件5: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616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9及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何海明 发布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1022

各学院:

为做好 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各学院与毕业生就业单位联系,确认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填报《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并于 2021  6 25日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报送材料

1. 2019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一份及申请人《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原件两份;

2. 2020 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一份及申请人《当年在职在岗工作证明》原件两份。

学院填写“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时,请将当年第一批和第二批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信息一并填写。“关于申请拨付补偿代偿资金的报告”中,应说明当年批准总人数和总金额、本次审查在职在岗总人数和总金额、本次申请补偿代偿金额( 2019年毕业生为总额的 34%2020 年毕业生为总额的 33% )和本次离职离岗人数等必要信息。

二、报送方式

请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交至南湖校区力行楼B110室,联系电话:0516-83590191,电子邮箱:zzglzx@cumt.edu.cn


    附件1:2019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xls

    附件2: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xls

    附件3:2019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名单.xls

    附件4:2020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名单.xls

    附件5: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