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3号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3号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发布者:xgc 发布时间:2016-07-06 浏览次数:5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3号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