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

留学前沿

当前位置: 首页  我要留学  留学前沿

关于遴选2015年秘鲁政府奖学金生的函

发布者:我要留学发布时间:2015-03-11浏览次数:667


根据中秘两国教育部签署的《关于教育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5年秘方将为中方提供2名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奖学金名额。现就奖学金生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与犯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人须为中国公民,身心健康。

3. 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已具备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已具备研究生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具备良好的西语水平(DELE考试B1级及以上)。

5.申请人须已拿到秘方院校的邀请函(秘方院校名单见附件一)。

二、资助方式

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秘鲁政府提供的注册费,学费,奖学金生活费,保险费以及攻读学位期间的西班牙语培训费用(培训时间最长12个月)。奖学金经费的授予取决于被录取人员的在秘鲁的学业表现,经考核不达标者将扣除奖学金。

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与签证申请费。

三、选拔工作及要求

1.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人选条件要求及附件,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2. 请各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5131前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申报项目大类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请各单位于22日前将正式单位推荐公函、人选名单以及申请材料(见附件二)等寄/送至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向秘方推荐,被录取人员将于20158月左右派出。对未被本项目录取人选,请各单位做好后续的学习安排。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范馨予

电话:010-66093558传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xyfan@csc.edu.cn


附件:

一、秘鲁奖学金院校名单及项目

    二、秘鲁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我要留学

关于遴选2015年秘鲁政府奖学金生的函

发布者:我要留学 发布时间:2015-03-11 浏览次数:667


根据中秘两国教育部签署的《关于教育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5年秘方将为中方提供2名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奖学金名额。现就奖学金生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与犯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人须为中国公民,身心健康。

3. 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已具备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已具备研究生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具备良好的西语水平(DELE考试B1级及以上)。

5.申请人须已拿到秘方院校的邀请函(秘方院校名单见附件一)。

二、资助方式

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秘鲁政府提供的注册费,学费,奖学金生活费,保险费以及攻读学位期间的西班牙语培训费用(培训时间最长12个月)。奖学金经费的授予取决于被录取人员的在秘鲁的学业表现,经考核不达标者将扣除奖学金。

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与签证申请费。

三、选拔工作及要求

1.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人选条件要求及附件,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2. 请各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5131前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申报项目大类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请各单位于22日前将正式单位推荐公函、人选名单以及申请材料(见附件二)等寄/送至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向秘方推荐,被录取人员将于20158月左右派出。对未被本项目录取人选,请各单位做好后续的学习安排。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范馨予

电话:010-66093558传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xyfan@csc.edu.cn


附件:

一、秘鲁奖学金院校名单及项目

    二、秘鲁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