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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届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17浏览次数:448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2010年暑期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秀;

3志在四方,积极履约,自觉以国家需要为重,文明离校,为其他毕业生做出表率。

(二)优秀本科毕业生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

2.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一次,院级优秀学生两次;

3.获国家奖学金(06-07年度以后),董事会奖学金,省、部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一项,同时获得其它年度一次单项奖;

4.历年总评成绩达90分(含90分)以上。

对于其它类别奖学金的认定: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在05-06学年度及以前年度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按照校级优秀学生认定;被评为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按照同级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认定,其中市级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按校级优秀学生认定;同一年度获得的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记入一次,不重复累计。

(三)“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须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三等奖(单项)及以上奖励,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志愿到基层和艰苦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艰苦行业的基层单位(如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国防等行业的基层厂、矿、队、台、基地等);

2.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西部或其他经济相对落后等艰苦地区基层单位;

3.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

4.选拔到江苏省经济薄弱村任职工作的;

5.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解放军部队的基层连队;

6.积极投身自主创业活动,面向基层、自主创业,取得较好业绩的。

研究生、二学位学生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三、评选和表彰

1.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评选不兼得,由毕业生本人根据相关评选条件提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推荐,并写出推荐材料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2.学院初审后,将所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名单在毕业生中公示2天,征求意见后,将推荐名单情况汇总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直接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3.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及材料,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4.经学校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

四、时间安排

1.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学院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自行安排。6月21日前将审定的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汇总,报学生工作处(汇总表报电子档至xgc@cumt.edu.cn)。6月24日毕业答辩结束后(下午4点前),各学院速将所推荐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成绩报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2.6月26日,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评审,公布表彰名单。

五、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要把评选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工作作为毕业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评选的宣传、布置、推荐和上报工作。

2.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定比例,“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评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3.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不虚报、不漏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中国矿业大学2010届“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

3.中国矿业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学院推荐汇总表

表格下载链接:关于评选2010届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

○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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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届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6-17 浏览次数:448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2010年暑期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秀;

3志在四方,积极履约,自觉以国家需要为重,文明离校,为其他毕业生做出表率。

(二)优秀本科毕业生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

2.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一次,院级优秀学生两次;

3.获国家奖学金(06-07年度以后),董事会奖学金,省、部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一项,同时获得其它年度一次单项奖;

4.历年总评成绩达90分(含90分)以上。

对于其它类别奖学金的认定: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在05-06学年度及以前年度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按照校级优秀学生认定;被评为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按照同级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认定,其中市级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按校级优秀学生认定;同一年度获得的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记入一次,不重复累计。

(三)“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须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三等奖(单项)及以上奖励,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志愿到基层和艰苦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艰苦行业的基层单位(如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国防等行业的基层厂、矿、队、台、基地等);

2.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西部或其他经济相对落后等艰苦地区基层单位;

3.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

4.选拔到江苏省经济薄弱村任职工作的;

5.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解放军部队的基层连队;

6.积极投身自主创业活动,面向基层、自主创业,取得较好业绩的。

研究生、二学位学生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三、评选和表彰

1.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评选不兼得,由毕业生本人根据相关评选条件提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推荐,并写出推荐材料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2.学院初审后,将所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名单在毕业生中公示2天,征求意见后,将推荐名单情况汇总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直接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3.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及材料,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4.经学校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

四、时间安排

1.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学院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自行安排。6月21日前将审定的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汇总,报学生工作处(汇总表报电子档至xgc@cumt.edu.cn)。6月24日毕业答辩结束后(下午4点前),各学院速将所推荐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成绩报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2.6月26日,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评审,公布表彰名单。

五、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要把评选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工作作为毕业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评选的宣传、布置、推荐和上报工作。

2.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定比例,“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评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3.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不虚报、不漏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中国矿业大学2010届“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

3.中国矿业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学院推荐汇总表

表格下载链接:关于评选2010届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

○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