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开展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及计划
1.本招生属于“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2.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划专用、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3.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并保证至少一年的在校脱产学习及在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学习、研究和实践。
4.2018年招收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人数4人。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在编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连续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
3.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4.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者)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10日,考生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并按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寄送书面准考证)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五、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2018年3月12日前将报名表格、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并寄(送)至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 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体育馆B124办公室,邮编:221116);逾期或所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5)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的专家推荐信。
(6)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其他获奖证明、学术科研成果证明等。
2.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等)原件,于复试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详见《中国矿业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国矿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
2.个人或所带集体曾获省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的、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有突出研究成果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之间调剂录取。
八、修业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九、联系方式
1.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办公室:0516-83590057
2.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6-83885990
3.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0516-83591409
注:因教育部还未下发文件,故招生简章所有内容以教育部最终下发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