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169名毕业生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9-26 浏览次数:28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201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批复》(教助中心[2010]78号),我校169名2010届毕业生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代偿总金额3130100元。据统计,今年我校共173人申请第一批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代偿批复率高达97.7%。

同时,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拨付200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代偿第三次代偿资金的通知》(教助中心[2010]73号)和《关于拨付2009年毕业生基层就业代偿第二次代偿资金的通知》(教助中心[2010]74号),根据我校上报的2008、2009届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同意继续给予我校52名08届毕业生和766名09届毕业生代偿资助,其中,08届毕业生代偿资金共计317556元,09届毕业生代偿资金共计4402282.5元。本次教育部累计批复代偿总额达到7849938.5元。

自国家颁布政策对在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来,我校立足本校实际,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实施细则》、《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通知》、《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通知》等文件,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等举措鼓励我校面向中西部就业基层单位就业,既响应了国家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和面向基层单位就业的号召,也为毕业生减轻了经济负担。

目前,代偿资金已到达我校账户,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将代偿资金偿还给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或返还毕业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