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中秋节、“十一” 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9-19 浏览次数:38

各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中秋节、“十一”国庆节放假的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两节”放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2日至24日。“十一”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9月19日(周日)、9月25日至26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上课。相关课程调整安排,由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放假前,各学院要集中对所有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同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放假期间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组织或冒用其他个人、组织名义或为某旅行社做代理在学校内承揽包车业务、组织团体旅游等活动;如有班级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得到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举行。学生外出发生意外事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处理。中秋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各学院要安排好全体学生的文化娱乐活动,特别是对刚刚入校的10级新生、各年级困难学生强化组织关怀,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愉快和谐的中秋佳节。

三、放假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喝白酒;不得向宿舍楼外扔杂物;不得在宿舍留宿异性及非本宿舍人员;不得在宿舍内违章用电;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得夜不归宿;特别是不得擅自策划、组织同乡会或其他非法团体,不得在校内承揽包车业务、组织团体旅游和发布招工启事等活动等。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四、放假期间各学院要安排学生工作干部值班,值班表于9月21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管理科(计算机楼A214;值班表格式见附件)。放假期间学生区值班照常进行,有值班任务的老师须按时到岗。放假期间,各学院要更加严格地落实晚点名制度,按时上报晚点名结果。

五、放假期间学生工作处、学生区均安排学生工作人员值班,联系电话和地点为:

学生工作处:计算机楼A214室  83590186

学生工作干部学生区值班:桃五楼A102 83590180

    学生工作处

                                             二O一O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学院中秋节值班表

 

 

值班时间

带班领导

联系方式

值班老师

值班地点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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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十一”国庆节值班表

 

 

值班时间

带班领导

联系方式

值班老师

值班地点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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