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重申几项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5-21 浏览次数:29

为加强学院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树立良好校风和学风,现重申几项学生安全管理规定,望广大同学遵照执行。

    一、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磁炉、热得快等)和炊具。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严禁烧、砸物品或从楼上往下随意抛弃物品等,威胁公共安全,一经发现按照校规严肃处理。

    三、学生不得饮用烈性酒或酗酒,不得酒后滋事,严禁在宿舍内饮酒,违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节假日或有事需离开学校且不在校内住宿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由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后应及时去辅导员老师处销假。学生不得夜不归宿、不得在校外租房、通宵上网等,违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发生事故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