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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二)

发布者:李居铭发布时间:2020-01-28浏览次数:532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 现就我校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2月17日前不开学。全校本科生、研究生、职教部学生2月17日前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后续安排,学校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学校实际,另行通知。各学院、课题组和导师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要求学生提前返校。对违反要求造成疫情蔓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离徐教职员工(值班人员除外)与长期在文昌校区和南湖尚苑共同居住的离徐家属未接到通知前不能提前返校,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批准方可返校。已安排值班任务或其他工作,目前在湖北或近期长期逗留湖北的非在徐教职工,取消值班任务,不得返校。所有教职员工一律不得到湖北地区出差。

三、对寒假在校和因极特殊原因经批准返校的学生,各相关学院要切实做好统一管理、生活保障等工作。湖北等疫区返校学生必须进行隔离观察才能正常参与学习生活工作。

四、两校区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教室、博物馆等场馆全部关闭。除文昌校区北门和南门、南湖校区东门外,其它校门全部关闭。

五、对进入两校区的校内人员实行“逢进必查”、“逢进必测”制度。所有师生员工、共同居住家属(含步行、骑行和驾驶机动车人员)凭本人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或临时通行证,在接受体温检测后,佩戴口罩进入校园。

六、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建立师生员工流动台账,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外来临时短期务工人员,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与排查。

七、自2020年1月10日起到访湖北或与湖北来访人员接触,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同住家属必须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在家隔离时每天自量体温,体温异常时要及时报告校医院。抵徐14天内如有发热等症状必须立即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校医院联系电话:83885644(文昌)、83592250(南湖)。

八、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学前后学校原定的各类会议、文体活动、交流出访、竞赛、考试、补考一律暂停,具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9日进行的网上“补考/补修”确认工作按原时间正常进行。2020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初试复试暂定推迟至4月10日——13日进行。

九、做好师生员工的情绪稳控和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舆情引导,严防各种谣言扩散。各有关单位要对患病以及隔离观察的人员给予关心关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设心理热线,面向师生开展危机干预和心理辅导。校心理健康热线电话:83590196。

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校师生员工,要主动学习权威机构发布的防病知识和疫情信息,严格执行落实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查处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肃处理。


中国矿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疫情专栏

【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二)

发布者:李居铭 发布时间:2020-01-28 浏览次数:532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 现就我校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2月17日前不开学。全校本科生、研究生、职教部学生2月17日前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后续安排,学校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学校实际,另行通知。各学院、课题组和导师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要求学生提前返校。对违反要求造成疫情蔓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离徐教职员工(值班人员除外)与长期在文昌校区和南湖尚苑共同居住的离徐家属未接到通知前不能提前返校,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批准方可返校。已安排值班任务或其他工作,目前在湖北或近期长期逗留湖北的非在徐教职工,取消值班任务,不得返校。所有教职员工一律不得到湖北地区出差。

三、对寒假在校和因极特殊原因经批准返校的学生,各相关学院要切实做好统一管理、生活保障等工作。湖北等疫区返校学生必须进行隔离观察才能正常参与学习生活工作。

四、两校区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教室、博物馆等场馆全部关闭。除文昌校区北门和南门、南湖校区东门外,其它校门全部关闭。

五、对进入两校区的校内人员实行“逢进必查”、“逢进必测”制度。所有师生员工、共同居住家属(含步行、骑行和驾驶机动车人员)凭本人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或临时通行证,在接受体温检测后,佩戴口罩进入校园。

六、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建立师生员工流动台账,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外来临时短期务工人员,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与排查。

七、自2020年1月10日起到访湖北或与湖北来访人员接触,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同住家属必须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在家隔离时每天自量体温,体温异常时要及时报告校医院。抵徐14天内如有发热等症状必须立即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校医院联系电话:83885644(文昌)、83592250(南湖)。

八、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学前后学校原定的各类会议、文体活动、交流出访、竞赛、考试、补考一律暂停,具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9日进行的网上“补考/补修”确认工作按原时间正常进行。2020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初试复试暂定推迟至4月10日——13日进行。

九、做好师生员工的情绪稳控和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舆情引导,严防各种谣言扩散。各有关单位要对患病以及隔离观察的人员给予关心关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设心理热线,面向师生开展危机干预和心理辅导。校心理健康热线电话:83590196。

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校师生员工,要主动学习权威机构发布的防病知识和疫情信息,严格执行落实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查处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肃处理。


中国矿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