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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流程之四——办理签证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6-02-11浏览次数:512

温馨提示:7-10月是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的高峰时段,尤其是每周一和周四,来我处办理手续的留学人员将多达几百人,等待时间平均可达2-3小时,建议您尽量选择错峰时间办理手续。

    感谢您的配合!

    只要在上班期间(7、8月8:30至16:00;9,10月9:00至16:00)取号的留学人员,我们都会服务完才下班,敬请放心。

    凡办理领取手续(机票行程单、报到证、预留外汇、报销签证费)的留学人员,我们会在旺季时间集中分流办理,以提高派出效率,确保您顺利派出。

    请在您提交至我处的护照原件封皮右上角用口取纸写清您的姓名和手机号码(点击此处查看样本)

持因私护照的留学人员:

根据各个国家签证政策的不同,持因私护照留学人员的签证办理分为两种流程。

1. 要求面谈或面交材料的国家,要求申请人亲自携带相关材料赴使馆或签证中心提交。去使馆或签证中心之前请联系我处开具照会和经济担保,并持照会和经济担保以及其他签证材料亲自递签。

办理照会和经济担保所需材料:

1)《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2)《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改派、延期等情况者,还需携带基金委改派文或延期文。

注:赴美国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DS2019表复印件(或I20表复印件)和邀请信复印件;由于照会和经济担保不是办理美国签证必须的材料,赴美留学人员可不办理。

需要办理照会和经济担保的国家列表:(除照会和经济担保外,需要自行准备的签证材料请点击国家名查看)

奥地利

比利时

波兰

冰岛

德国

哈萨克斯坦

荷兰

吉尔吉斯斯坦

捷克

卢森堡

美国

摩尔多瓦

葡萄牙

瑞典

瑞士

西班牙

以色列

意大利

英国

爱尔兰

法国





(请注意:以下列表中的国家在受理签证时,还受到签证类型、提交形式、领区划分等因素影响。请仔细查看各个国别的详细说明及使馆官方网站)

2. 其余国家签证由我处代为送签。申请人按照要求将材料准备好后,递交或邮寄至我处,我处审查合格后会递送使馆。

所有公派留学人员均需准备的材料:

1)《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2)《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改派、延期等情况者,还需携带基金委改派文或延期文。

由我处代送签证的国家列表:(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准备的其他签证材料请点击国家名查看)

阿尔巴尼亚

阿塞拜疆

埃及

约旦

澳大利亚

白俄罗斯

保加利亚

朝鲜

丹麦

俄罗斯

越南

菲律宾

芬兰

韩国

加拿大

科威特

克罗地亚

肯尼亚

卡塔尔

老挝

罗马尼亚

马来西亚

蒙古

缅甸

尼泊尔

挪威

日本

塞尔维亚

斯洛伐克

塔吉克斯坦

泰国

坦桑尼亚

突尼斯

土耳其

土库曼斯坦

乌克兰

乌兹别克斯坦

希腊

新加坡

新西兰

匈牙利

叙利亚

亚美尼亚

伊朗

印度







持公务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

必备材料:

1)《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2)任务批件原件和复印件

3)政审批件复印件

其余签证材料请按照上面列表中的签证材料准备。

持公务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一般由我中心将签证材料送到外交部办理。


常见问题——办理手续

2、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公派留学手续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一般来讲分两类材料,第一类是向我们说明您公派身份的材料,譬如基金委的录取文件、留学资格证书、同意派出、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书保证金交费收据等等。第二类是办签证所需的材料,主要是用来按外国驻华使馆要求,申请符合您出国目的的签证。具体的材料要求请根据您个人的情况,在我们的网站www.cscse.edu.cn上的公派留学栏目查阅具体信息。


我要留学

出国留学流程之四——办理签证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6-02-11 浏览次数:512

温馨提示:7-10月是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的高峰时段,尤其是每周一和周四,来我处办理手续的留学人员将多达几百人,等待时间平均可达2-3小时,建议您尽量选择错峰时间办理手续。

    感谢您的配合!

    只要在上班期间(7、8月8:30至16:00;9,10月9:00至16:00)取号的留学人员,我们都会服务完才下班,敬请放心。

    凡办理领取手续(机票行程单、报到证、预留外汇、报销签证费)的留学人员,我们会在旺季时间集中分流办理,以提高派出效率,确保您顺利派出。

    请在您提交至我处的护照原件封皮右上角用口取纸写清您的姓名和手机号码(点击此处查看样本)

持因私护照的留学人员:

根据各个国家签证政策的不同,持因私护照留学人员的签证办理分为两种流程。

1. 要求面谈或面交材料的国家,要求申请人亲自携带相关材料赴使馆或签证中心提交。去使馆或签证中心之前请联系我处开具照会和经济担保,并持照会和经济担保以及其他签证材料亲自递签。

办理照会和经济担保所需材料:

1)《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2)《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改派、延期等情况者,还需携带基金委改派文或延期文。

注:赴美国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DS2019表复印件(或I20表复印件)和邀请信复印件;由于照会和经济担保不是办理美国签证必须的材料,赴美留学人员可不办理。

需要办理照会和经济担保的国家列表:(除照会和经济担保外,需要自行准备的签证材料请点击国家名查看)

奥地利

比利时

波兰

冰岛

德国

哈萨克斯坦

荷兰

吉尔吉斯斯坦

捷克

卢森堡

美国

摩尔多瓦

葡萄牙

瑞典

瑞士

西班牙

以色列

意大利

英国

爱尔兰

法国





(请注意:以下列表中的国家在受理签证时,还受到签证类型、提交形式、领区划分等因素影响。请仔细查看各个国别的详细说明及使馆官方网站)

2. 其余国家签证由我处代为送签。申请人按照要求将材料准备好后,递交或邮寄至我处,我处审查合格后会递送使馆。

所有公派留学人员均需准备的材料:

1)《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2)《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改派、延期等情况者,还需携带基金委改派文或延期文。

由我处代送签证的国家列表:(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准备的其他签证材料请点击国家名查看)

阿尔巴尼亚

阿塞拜疆

埃及

约旦

澳大利亚

白俄罗斯

保加利亚

朝鲜

丹麦

俄罗斯

越南

菲律宾

芬兰

韩国

加拿大

科威特

克罗地亚

肯尼亚

卡塔尔

老挝

罗马尼亚

马来西亚

蒙古

缅甸

尼泊尔

挪威

日本

塞尔维亚

斯洛伐克

塔吉克斯坦

泰国

坦桑尼亚

突尼斯

土耳其

土库曼斯坦

乌克兰

乌兹别克斯坦

希腊

新加坡

新西兰

匈牙利

叙利亚

亚美尼亚

伊朗

印度







持公务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

必备材料:

1)《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2)任务批件原件和复印件

3)政审批件复印件

其余签证材料请按照上面列表中的签证材料准备。

持公务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一般由我中心将签证材料送到外交部办理。


常见问题——办理手续

2、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公派留学手续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一般来讲分两类材料,第一类是向我们说明您公派身份的材料,譬如基金委的录取文件、留学资格证书、同意派出、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书保证金交费收据等等。第二类是办签证所需的材料,主要是用来按外国驻华使馆要求,申请符合您出国目的的签证。具体的材料要求请根据您个人的情况,在我们的网站www.cscse.edu.cn上的公派留学栏目查阅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