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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正式启动运行

发布者:就业指导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457

      为鼓励与扶持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破解创业企业融资难题,徐州市政府在2013年下半年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13〕164号),设立了3000万的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成立了专门机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管理委员会来管理资金,管委会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组成,办公室设在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引导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范围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徐州市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取得有效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其企业入驻在徐州市市区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区内,发展阶段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公司成立不满5年,实收资本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他相关条件。引导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担保基金用于融资担保及融资补贴,100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用于股权投资。现经创业引导资金管委会同意,由管委会牵头、与江苏银行徐州分行、徐州国盛投资控股公司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其中国盛公司对创业企业进行融资担保,江苏银行徐州科技支行专门设立“小快灵·大学生创业贷”这一金融产品,为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贷款金融服务。该金融产品贷款期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单户贷款金额一般为10万元至100万元人民币,最高贷款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流程为:

(一)申请人填写借款申请书,提交相关材料,各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区出具推荐意见,报引导资金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

(二)引导资金管委会办公室对初审合格的企业按照引导资金使用类别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调研,并提出初审意见报管委会。

(三)引导资金管理委员会对上报意见进行研究,形成审批意见。

(四)担保公司出具审核意见

(五)银行出具审核意见

(六)签定担保\借款等相关合同

(七)银行放款

 

创业教育

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正式启动运行

发布者:就业指导 发布时间:2015-05-06 浏览次数:457

      为鼓励与扶持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破解创业企业融资难题,徐州市政府在2013年下半年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13〕164号),设立了3000万的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成立了专门机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管理委员会来管理资金,管委会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组成,办公室设在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引导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范围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徐州市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取得有效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其企业入驻在徐州市市区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区内,发展阶段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公司成立不满5年,实收资本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他相关条件。引导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担保基金用于融资担保及融资补贴,100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用于股权投资。现经创业引导资金管委会同意,由管委会牵头、与江苏银行徐州分行、徐州国盛投资控股公司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其中国盛公司对创业企业进行融资担保,江苏银行徐州科技支行专门设立“小快灵·大学生创业贷”这一金融产品,为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贷款金融服务。该金融产品贷款期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单户贷款金额一般为10万元至100万元人民币,最高贷款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流程为:

(一)申请人填写借款申请书,提交相关材料,各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区出具推荐意见,报引导资金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

(二)引导资金管委会办公室对初审合格的企业按照引导资金使用类别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调研,并提出初审意见报管委会。

(三)引导资金管理委员会对上报意见进行研究,形成审批意见。

(四)担保公司出具审核意见

(五)银行出具审核意见

(六)签定担保\借款等相关合同

(七)银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