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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xgc发布时间:2017-09-22浏览次数:397


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稳定、安全、文明的节日,现将我校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10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30日(星期六)上班。

二、放假前,各学院(部)要集中对所有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同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放假期间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不得私自组团出游,如有班级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得到学院(部)领导同意后,方可举行;因故离开校园外出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部)请假,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及去处,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后必须到所在学院(部)销假。学生外出发生意外事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三、放假期间,学生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喝白酒;不得向宿舍楼外扔杂物;不得在宿舍留宿异性及非本宿舍人员;不得在宿舍内违章用电;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得夜不归宿等。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放假期间,各学院(部)要安排学生工作干部值班,值班表(见附件)于929日(星期五)中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管理科,值班表格式见附件。放假期间学生区值班照常进行,有值班任务的老师须按时到岗。放假期间,各学院(部)要严格落实晚点名制度,按时上报晚点名结果。

五、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区值班室等地点和电话为:

   学生工作处:南湖体育馆B113(电话83590186

学生区值班室:桃2C109(电话83590180)

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桃2楼东一层(电话83590123

  

  

学生工作处

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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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xgc 发布时间:2017-09-22 浏览次数:397


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稳定、安全、文明的节日,现将我校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10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30日(星期六)上班。

二、放假前,各学院(部)要集中对所有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同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放假期间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不得私自组团出游,如有班级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得到学院(部)领导同意后,方可举行;因故离开校园外出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部)请假,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及去处,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后必须到所在学院(部)销假。学生外出发生意外事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三、放假期间,学生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喝白酒;不得向宿舍楼外扔杂物;不得在宿舍留宿异性及非本宿舍人员;不得在宿舍内违章用电;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得夜不归宿等。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放假期间,各学院(部)要安排学生工作干部值班,值班表(见附件)于929日(星期五)中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管理科,值班表格式见附件。放假期间学生区值班照常进行,有值班任务的老师须按时到岗。放假期间,各学院(部)要严格落实晚点名制度,按时上报晚点名结果。

五、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区值班室等地点和电话为:

   学生工作处:南湖体育馆B113(电话83590186

学生区值班室:桃2C109(电话83590180)

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桃2楼东一层(电话835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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